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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向會員租用交易單元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銀行: 為落實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完善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jiān)基金字〔2007〕48號),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租用證券公司交易單元管理,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guī)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席位與交易單元管理細則》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基金管理公司向會員租用交易單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參與本所交易應通過向本所會員租用的交易單元進行。 二、自2007年4月1日起,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托管在同一托管銀行的基金可以共用同一交易單元進行交易?;鸸芾砉竞突鹜泄茔y行須自行做好共用交易單元基金的證券和資金的結算。 三、會員辦理基金管理公司租用交易單元的業(yè)務申請流程及所涉及的證券合并托管、資金合并清算流程,均無變化,但本所不再要求會員提交證券投資基金設立批復文件,需提交申請材料如下: (1)交易單元租用協(xié)議(無需注明使用的基金名稱); (2)承諾書(基金管理公司租用交易單元適用); (3)《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及《基金管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4)本所需要的其他申請文件。 四、基金管理公司多只基金如需合并使用現(xiàn)有交易單元,須與會員、基金托管銀行共同做好整體轉托管、證券合并托管和交易單元更名等工作,具體事項需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整體轉托管和證券合并托管業(yè)務,業(yè)務流程不變,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2。 (二)會員向本所申請辦理有關交易單元更名業(yè)務,更名需提交重新簽訂的基金管理公司與會員之間的交易單元租用協(xié)議,其他申請材料同第三條第(2)、(3)、(4)項。對不再使用的交易單元,會員可向本所申請辦理交易單元中止業(yè)務。 五、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證券和資金結算數(shù)據(jù)的接口規(guī)范不變。 聯(lián)系電話: 深圳證券交易所 會員管理部:0755-25918156 基金債券部:0755-25918537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資金交收部:0755-25946022、25946001、25946006 登記存管部:0755-25938076、25938008、25946019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 ○ ○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日